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渣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变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予以公告。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渣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变更)
项目性质:扩建(重新报批)
建设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银河大街南1570m处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变更后总投资8000万元
规划总用地面积:本次变更内容为渣场三期工程扩容,扩容工程全部在现有渣场占地269737m²范围内实施,项目用地规模维持不变,不新增占地。
填埋场类型及规模:II类工业固废填埋场、库容增加157.97万m3,库容由原来的326万m3增加至483.97万m3。
服务范围:本项目处理场接收处置托克托工业园区内企业产生的炉渣、硅钙渣、灰渣、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不接收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服务年限:32年,剩余服务年限25a。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总体变更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基本情况变更一览表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化情况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渣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渣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变更) | 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变更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扩建 | 本项目为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无专项行业重大变动清单,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三期扩容后总库容增幅超30%,属于重大变动,项目性质为扩建。 |
建设地址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银河大街南1570m处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银河大街南1570m处 | 不变 |
建设单位 |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项目总投资 | 5951.44万元 | 8000.00万元 | 三期工程库容增加,其防渗等投资对应增加 |
处置对象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各企业产生的Ⅱ类一般工业固废 | 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各企业产生的Ⅱ类一般工业固废 | 不变 |
用地面积 | 269737m2 | 269737m2 | 不变 |
库容 | 一期工程:61.34万m3;二期工程:74.00万m3;三期工程:190.66万m3 | 一期工程:61.34万m3;二期工程:74.00万m3;三期工程:348.63万m3 | 三期工程增加157.97万m3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xinD7-6Tx5cWl4PdZdNrQ 提取码: rbvd
2、纸质版
单位名称: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
联系人姓名:孟总
联系电话:13847124697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dxVuLGH6-biuRDdeFv1w 提取码: cu4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4日。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
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